导航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经典案例
详细内容

江苏侦破冒充记者敲诈案 公司明知敲诈还是私了

时间:2017-11-17     

       日前,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警方在徐州侦破“8·19”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4个涉嫌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被打掉,虚构“中央主管”背景的“社会焦点网”等11家非法网站被查处,仲伟等16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涉及全国7省27市县。

  明知敲诈 还是私了

  “今年6月初,我突然接到一份传真,是一份要求核实稿件的来函。”魏某说。这封标注为“社会焦点网”发来的函中写道,你公司正在开发的地产项目是违规建设,请尽快联系我们,否则在网上曝光进行负面炒作,并留下了联系人赵某的名字及手机号。

  “一看就是假的,因为我们没这方面的问题,就没理睬。”魏某说。不料,过了几天,他及公司多位管理层都接到了这位赵记者的电话,大意为来北京“谈谈你们公司的问题”,不然就在网上把公司的形象搞臭。

  十分爱惜企业形象的魏某有些害怕,决定带着合法手续去趟北京,跟这个赵记者说明情况。哪知在北京见面后,赵某对各种证明材料根本不感冒,看都没看就问魏某想怎么解决问题,随即明言“你们这种问题我处理的多了,用钱才能解决”,开价20万元。多次讨价还价后,魏某给了5万元钱,赵某答应不在网上发负面帖文。

  魏某的麻烦并没有结束。半个月后,他又接到电话,一个自称姓韩、是“今日焦点网”记者的人表示,魏某企业存在违规建设问题,已在“今日焦点网”上头条刊登。此人言语更恶劣、威胁更直接,扬言要炒得企业做不下去,如果给10万块钱就可以删帖。

  魏某点开“今日焦点网”一看,企业的负面新闻果然在头条上。不知所措的他找到了一个熟人——经常自夸“本事大、能摆平媒体”的徐州经济开发区政宣办干部窦玉刚。窦答应帮他用5万元解决此事,并带他一起再赴北京见韩某。

  “窦玉刚拿着钱去见对方,没让我一起去。”魏某说,几个小时后,窦玉刚就表示“搞定了”。

  里应外合 敲诈企业

  如释重负的魏某多次向窦致谢。一个多月后,警方端掉这一犯罪团伙,连带侦破这起案件。直到此时魏某才知道,“赵某”和“韩某”都是犯罪嫌疑人仲伟等假扮,且与窦玉刚是一伙儿的,设计让自己一步步落入圈套——

  警方查明,2013年5月,身在徐州的窦玉刚“爆料”给在北京的仲伟,说魏某公司的项目属于违规建设。仲伟问是否属实,窦表示不用问了,材料已经准备好。几天后,窦去北京将材料交给仲伟;仲伟又到徐州实地“调查”一番,拍了一些照片以增强可信度。随后,仲伟以“社会焦点网”赵姓记者的身份发传真、打电话要挟,敲诈了魏某公司5万元。

  窦玉刚得知后,告诉仲伟“钱给得太少了,这件事情可以再发帖”。仲伟安排人发帖后,以“今日焦点网”韩姓记者的身份再次敲诈魏某公司。此时,窦玉刚应邀出面,他向仲伟谎称,仲伟第一次拿钱被魏某录音了,还说魏某有黑社会背景,吓唬仲伟不敢拿钱。于是,魏某第二次给的5万元被窦独吞。

  这是仲伟团伙最后一次作案,还没来得及依约删帖,就被悉数抓获。警方查明,2010年以来,该团伙在江苏、安徽等地作案61起,敲诈200余万元;仅在徐州经济开发区一地就得手7起,获利73万元。

  警方介绍,仲伟团伙分工明确,且专业性很强:首犯仲伟经营网站,有多年网络敲诈“经验”;负责爆料的窦玉刚等人或能接触政府内部信息,或四处搜集负面信息;负责撰写、加工帖文的阮某是中学教师,文笔较好,还充当网站编辑出面谈判;负责网站管理、发帖删帖及组织网络“水军”炒作的黄某是软件工程师,具有较高的网络信息技术水平。仲伟团伙是被打掉的4个团伙之一。该4个团伙还彼此勾结,相互爆料、分别实施敲诈。警方查明,他们近年来在各地大肆作案12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相关工作尚在进一步进行,案情还在不断扩大。

  内外勾结 一起发财

  办案民警介绍,45岁的团伙首犯仲伟是江苏金湖人,原先在《今日中华》杂志(中国今日焦点网)工作,期间接触到了网络这条生财之道,便开始借敲诈大赚“黑钱”。特别是2010年8月敲诈徐州经济开发区某机械有限公司时,仲伟与前来协调的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窦玉刚结识,窦便成为仲伟团伙的核心爆料人之一。

  “第一次见面时,仲伟说他的网站很牛,是中央部门主办的,要是在他的网站上发负面新闻,肯定会让上级部门下来查。”窦玉刚供述。

  那次敲诈中,仲伟到手5万元,当他把其中1万元作回扣给窦玉刚时,作为受害方代表的窦欣然收下。这样,原本站在对立面的两人,发现彼此臭味相投,于是决定结成团伙,大家一起发财,开价根据每次事件的大小来定。

  因为几乎每次都能顺利解决,窦玉刚在当地的名气越来越大,被看做“能摆平媒体”的能人,这也是魏某被敲诈时找窦玉刚帮忙的原因。但是,除了“一起发财”,窦玉刚还有其他目的:他养着两名情妇,敲诈所得大部分都用于此;他屡屡“爆料”再出面“灭火”,是为了打造一个“有本事”的形象,为自己将来提拔积累“政绩”。

  仲伟没想到,“中国今日焦点网”后来被依法取缔,为了继续敲诈,便开始自建网站。2010年、2012年,他通过虚假注资,分别注册了南京卓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纬业焦点(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还在北京公司名下注册了“社会焦点网”、“社会网”、“时代焦点网”、“今日焦点网”、“今日视点网”和“现代焦点网”6家网站。

  然而,这6家网站其实只有黄某一个网管,所有事务由仲伟一个人说了算。

  警方指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外勾结。仲伟团伙中有窦玉刚这样的政宣办工作人员;另一个以樊宇肖为首犯的团伙中有一名江苏宜兴宣传部门干部。这些体制内的人掌握一些企业、单位违规的线索后,便爆料给体制外的团伙成员,一边从外部威胁施压,恶意炒作、夸大事实;一边通过政府内部周旋协调,软硬兼施胁迫就范。

  “显赫身份” 吓到对方

  同时,这些犯罪团伙刻意虚构“显赫身份”,极力显示自己“能量很大”。例如,仲伟团伙为了唬人,给自己的名片、核稿函都印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纪委等单位主管网站”的字样,伪造“全国人大办公厅”相关批复的公函;在谈判时,屡屡提及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樊宇肖团伙则伪造大量“新闻工作证”,编织记者身份。这让社会公众一般很难辨别,受害单位甚至想不到去核实。

  “这些虚张声势的伎俩确实能骗倒很多人。”另一家受害单位、安徽淮北某项目公司负责人彭某说,当时他就是被仲伟等人的“名头”吓到了,以为中央部门要下来查,赶紧破财消灾了事。

  一家受害单位负责人说,明知对方造谣,但一旦在网上恶意炒作,广大消费者难辨真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仍会给企业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在这种心态主导下,该企业在2011年先后被仲伟等3个团伙用同样手段分别敲诈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

  仲伟还总结出了一套“经验”:如,敲诈帖文一般都是在自建网站上发。网站不能太大,百度搜索看到就行;如果网站影响力太大,发的帖子被转载太多,删帖时就会很麻烦,“自己的网站容易控制,可以做到收放自如。”

  仲伟2010年在南京栖霞区工商局注册成立南京卓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2012年,仲伟故技重施,花2万元请代理公司出资、验资,在北京昌平区工商局注册成立纬业焦点(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这也是一家空壳公司,每月以300元的价格请代账公司做账、开票,成为仲伟团伙走账的重要平台。据新华社

  新华时评

  打击网络敲诈亟待加强监管

  首先,“8·19”系列案件的侦破提醒有关部门,对已有的网站要仔细甄别、严加监管。从警方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仲伟违法设立的“中国今日焦点网”被依法取缔后,其为了继续实施网络敲诈勒索,便开始自建网络平台,先后注册了“社会焦点网”、“时代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现代焦点网”等6家网站。一个非法网站倒下去,摇身一变站起来六个。这些打着“揭黑”、“维权”旗号的网站成为网络敲诈勒索的工具。警方介绍,开设此类维权网站门槛很低,个人就能注册域名、进行备案和制作维权网站,整个过程成本很低。鉴于此,要提高维权网站的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各类网站的权责归属及管理制度,净化网络环境。

  其次,江苏警方破获的案件提醒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空壳公司的查处和监管。警方侦查显示,犯罪嫌疑人为实施网络敲诈勒索,通过虚假注资,分别以极低的价格请代理公司出资、验资后注册了两家空壳公司。这两家公司都是请代账公司做账、开票,成为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由代理中介虚假垫资注册后抽走资金成立的空壳公司,很多已成为违法犯罪的载体。就打击网络敲诈勒索而言,工商等部门严厉查处空壳公司,维护市场秩序,业已刻不容缓。

  公安机关惩治违法犯罪、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是遏制网络敲诈勒索的重要手段。同时,敲诈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必须提高。查处的案件表明,一些被网络敲诈勒索的单位和个人,因为自身存在某些违规行为,导致“心虚”不敢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敲诈,还担心揭发敲诈行为后会遭到敲诈者进一步的报复。很多被敲诈的受害方往往敢怒不敢言,希望赶快签订“城下之盟”破财消灾。“打铁还需自身硬”,受害人在清洁自身的同时,举报网络敲诈勒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既是尽公民的法律义务,也是铲除违法犯罪土壤的先决条件。

来源:新华网-北京晚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杭州史红雨律师网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626室          微信:hzlvshi   
手机:13655816853      15372063996         Q Q :  569260426        邮箱:redrain826@163.com        个人备案号:浙ICP备19035249号-1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