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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宣判一起“联合收割机”交通肇事案时间:2017-03-22 “麦客”有险不保 出事才知麻烦 山东胶州宣判一起联合收割机交通肇事案给人以警示 假如没有去年那场车祸,在当下繁忙的麦收季节,山东省胶州市农民赵文强可能正与他的助手驾驶着联合收割机在田野里忙碌着。6月11日,一起由胶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尘埃落定,此案的被告人正是赵文强和他的雇员李连鹏,鉴于他们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赔偿金已到位,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两车相撞,幸福之家瞬间阴阳两隔 李连鹏是一个收割机驾驶技术十分熟练的“老驾驶员”,成为赵文强的雇员已经3年。一到农忙季节,他俩就轮换着驾驶联合收割机,辗转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份为村民收割庄稼。2009年10月的那天清晨,田野里弥漫着浓雾,收割机行驶速度较慢。这时雇主来电催赵文强他们早点到达,李连鹏下意识地用力踩了踩油门,就在这时,一辆与他们相向而行的两轮摩托车撞到了收割机上。驾驶摩托车的男青年小许带着妻子和孩子,小许当场死亡,其妻负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岁的孩子在车祸发生的刹那间被母亲抛到路边,只受了点轻伤。 案发后,李连鹏、赵文强迅速报警并积极投入现场救护。后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李连鹏和赵文强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2009年11月,李连鹏和赵文强被胶州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缺少“保险”,巨额赔偿让案件难了 在对本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与被告人赵文强、李连鹏同住一个镇,彼此也没有什么矛盾。如今出了这档事,小许的父亲许老汉和老伴对他们说不上恨,更多的是老年丧子的伤心,最愁的是无力抚养年幼的孙子。 两名死者的父母和幼子的监护人分别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每名被害人应得到约40万元死亡赔偿金,这样肇事方就应该赔偿被害人亲属80万元。检察官了解到,赵文强并非“有钱人”,他添置那部联合收割机原本是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在银行贷款购买的,而且收割机未办理保险,无法通过保险理赔减轻一部分负担。 互谅互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检察官多次与涉案双方沟通交流,经多次协调后,赵文强、李连鹏表示尽力支付赔偿金,尽力帮助老人把孩子拉扯大……被害人家属也同意在赵文强、李连鹏积极履行赔偿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 随后,赵文强把自家还没有长大的一片经济林提前砍伐出卖,又把家里的农用车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共筹集34万元;李连鹏也尽力筹集了现金7万元。看到赵文强、李连鹏作出的努力,许老汉和亲家显得非常通情达理,一致表示谅解。 今年6月8日,在检察官、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许老汉及亲家一次性领到了赔偿金41万元。 6月11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李连鹏、赵文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